明人印论中刀法论的纵向考察

引言

印章一道滥觞于先秦,盛于两汉,魏晋以来渐趋衰微。宋元间偶有人涉此道,至明方为广大文人学士自觉奉为艺术。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花药石引入篆刻并得以普及,文人得以亲自操刀镌印。由于实践的不断深入,明人在理论上就有了诸多总结。本文试从不同角度对明人印论中刀法论的部分进行粗浅爬梳。
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至1644年清军入关,历时277年,而印学理论著作则集中在隆庆至崇祯年间,只有七十余年,占整个明王朝的三分之一弱。其中万历年间的印论著作占了主体。在明末短短的七十余年时间里,明人在篆刻理论上的深度大大超出了实践,涌现出了非常丰富精彩的印论著作,足以为后人所叹服。其中涉及到刀法的,笔者考察了印论专著及印谱序记等共十八篇。明人印论已涉及到了正锋与偏锋,刀法与篆法、章法之间的关系,对刀法的品评,对刀法的分类,刀病,人体生理特点对篆刻的影响等各个方面。余试分述如下:
文字

一 正锋与偏锋

正锋与偏锋在书法技法中是绝对重要的一对概念。正锋以保证线条的质感,偏锋则失之单薄,乏力度、厚度、深度。篆刻中的正锋即刀刃以九十度角入印面,刀刃与印面两侧成相等角。程远在成书于万历三十年、壬寅(公元1602年)的《古今印则》中首先提出:
笔有意,善用意者,驰骋合度;刀有锋,善用锋者,裁顿为法。
在中国书法中最讲究用笔,而用笔中常提到的便是笔锋了。程远以笔意喻刀锋,认为应如懂得用笔一样去驾驭刀锋,以达到载顿为法的目的。此处对朱简的笔意表现论或是有一定的影响,接着,程远又进一步区分了刀锋:
... ...印有正锋者,偏锋者;... ...
 然用笔有“正锋”(中锋)与偏锋之别。篆刻用刀亦如此了。在这里程远只是概略的提了一下。但刀锋与笔法是有别的。“石”与“纸”也不同。他没有进一步阐述应当如何具体驾驭正锋与偏锋。
对于正锋或中锋地位论述则有赖于朱简了。朱简在万历二十五年至三十八年(公元1597--1610)用十四年时间完成了他的力作《印品》其中的《印章要论》提到了正锋的作用:
使刀如使笔,不易之法也。正锋紧持,直送缓结... ...
我们从朱简的作品中不难感觉到这种思想的影响。这也是朱简笔意表现论的一部分,而非文彭那个时期的“勒碑法”式的按线条描刻字形的翻版作品了。朱简在自身的实践中认识到了用刀“正锋”之难,如用笔中如所谓“千古不易”。同时也认识到正锋对于篆刻之助,对于传达线条质感之美妙作用。“正锋紧持”,依笔者理解是可以保证线条的质感,这从朱简篆刻作品的线条质感可见了。
徐上达在万历四十二年,甲寅(公元1614年)完成其在印论史上的四十二卷巨著《印法参同》。其中第十三卷为“刀法类”,将中锋,偏锋单列一节,其论述较程远,朱简则是更深入全面了:
中锋 偏锋
刀有中锋,有偏锋。用须用中锋,不可用偏锋,中则藏锋敛锷,筋骨在中;偏则露筋露骨,刀痕可厌,且伊然新发刃,无古意矣。
徐上达较朱简更进一步,他明确提出“用须用中锋,不可用偏锋,”且提到了中锋的益处与偏锋的害处。中锋才能刻出有质感的线条,所谓“藏锋敛锷,筋骨在中”。偏锋导至外露,亦无古意了。这与传统温柔敦厚柔的儒家传统思想是相合的。质感问题本来是很难理解的,徐氏于是又进一步对这个问题作出更精彩的阐述:
刀路中心本深,再观之忽疑虚耸;而旁本浅,久视之翻觉不削。是笔虽扁帖印面,而其像却似滚圆,斯称神功,人力非所及矣。禅家有云:“鸳鸯绣出从君看,莫把金针度与人。”
看来徐上达不仅是简单的技法阐述。同时更以禅语来启示读者,将篆刻由技艺上升到了哲学高度。在刻铜刻玉一节中又提到了中锋与偏锋的问题,此不再述了。
正锋与偏锋的问题实质上是深刻的触及了篆刻中线条的质感问题。这是中国书画篆刻的灵魂所在。这一“质感”完全不同
于西方绘画中的“立体感”。“立体感”是通过物体的“长”
、“宽”
、“高”等因素表现物体的空间存在。而中国书画篆刻中的“质感”则是在二维平面中以不可重复的“挥运”来表现人精神的时间过程之实在。法籍华人熊秉明先生认为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从艺术形式上看也只有书法才最能在东西方文化的比较中显出华夏文化的特点。不仅是西方没有书法艺术。更主要的是书法自身特点来决定的。西画中的线条是表现手段,更服务于“造型”这个表现目的,只有中国书法才是以线条为表现目的,在线条的轻重、徐疾中展现书法家的精神世界。这最能体现贝尔所说的“有意味的形式”。篆刻由于与书法之间的近亲关系及自身在方寸之间表现的特点的关系。在线条质感上则应用了更多的精力。


二 刀法与篆法、章法之关系
刀法、篆法和章法是篆刻基本技法的三个要素。三者紧密联系,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从创作的时间顺序来看是先章法,次篆法,然后才是刀法。因为首先要设计印稿,再用刀刻出来。然而从难易的角度来看则是刀法难于篆法与章法了。因为篆法与章法均属空间布局,这个地方疏一点,那个地方密一点,这个线条短一点,那个线条长一点,都是属于形式方面,是可以分析的。面刀法是真正体现作者功力及学养之所在,在刀石之间会产生独特的金石之美。于此,明人从不同角度亦有大量论述。明人强调:先明笔法,再论刀法。同时对刀法的魅力给于肯定。在文人以刀刻印普及时间并不长的万历时代,明人在实践中已利用通感充分认识到了刀法的魅力。在万历十五至十六年间(公元1587--1588)周公瑾在《印说》中首次提到了这个问题:
刀之妙,心能言之,口不能言之,口能言之,言不能尽之,!其天下至妙者欤!
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有这样两段话:人不能完全=反映=描绘全部自然界,它的直接整体 ...
...只能永远地接近这一点。”“语言实质上只是表达普遍的东西;但人们所想的却是特殊的,个别的东西。”
①在中国二千五百年前的老子在《道德经》中也说过:“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恒名。”可见,普遍与特殊之间的辩证关系早已为先哲所察,只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的人,以不同的语言,不同的角度来阐述罢了。周公瑾不会见过马克思这个后辈。在道家哲学思想的影响下,他认为刀法所包含的东西比语言可以表达的东西更丰富,同时也有自身独特的东西。他充分肯定了刀法的独特魅力。刀法既然这样玄奥,驾驭起来就不同于字法,章法那样可以具体的分析其疏密等关系。当然,刀法也并非完全把握=反映=描绘了全部的我们所要去探寻的东西。正如李泽厚先生所说:“真理是一个由许多方面构成的整体,因而,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途径,不同的问题,不同的要求去接近它,接近的层次、侧面可以不同,所追求的目标可以不同”;“多层次、多侧面、多角度、多途经、多目标、多问题、多要求、多方法,互相补充,互相完善。”
②刀法所传达的美与语言所传达的美是有别的,因为材料,载体不同,角度和途径也不同,所以篆刻有自已的独特魅力。所以当周应愿看到刀法之妙时,不禁惊呼:“神乎!神乎!”万历二十八年,庚子(公元1600年)沈野于《印谈》中再次阐述了这个问题:
难莫难于刀法,章法次之,字法又次之。章法、字法俱可学而致,惟刀法之妙,如轮扁斫轮,佝偻承蜩,心自知之,口不能言。
章法、字法可以学,刀法则需要高悟性。因为刀法之于篆刻如同笔法之于书法。它涉及到线条的质感,韵律等,只能心悟
之。这是超越逻辑的,智慧中非寻常推理的部分,不可学的部分。不可学与可学差别是极大的,所谓不可学的东西并不是不可以达到的。只是不可以通过世俗层的,机械规范的单纯的技术手段和文字理论就可以达到的。技术性的东西只要肯下功练习,再加上一定心智就可以达到;而刀法之不可学则是扎实的苦功加上各方面的修养:如哲学的,美学的,文学的,历史的等等。再参以人生体验,方可得之。不可学是某种心灵状态,精神状态的“道”的层次,而如何达到道的层次呢?最重要的还是高悟性--对于篆刻的刀法的高悟性。从单纯的理论的理性的角度来
看,一个人在画方面有很高的悟性不一定在书法篆刻方面的悟性就高。因为二者的指向不同,一个指向色彩、造型,另一个则指向线条--毛笔驭使下的汉字的线条。而要达到不可学的刀法的道的层次则需要自已的心灵与古人的心灵接通。以对书法线条的高悟性,在反复的技法的训练当中,心灵也到达了一个新的境界,这样就不学而得了。
当周应愿等人表达了对刀法的欣喜之情以后,明人并没有一味的膨胀刀法的美学地位。而是将认识走向了深入。万历三十年(1602年)后在明人的印论中不再是单独强调刀法,面是将篆法或是笔法作为前提,强调了书法与修养的支撑。万历三十年、壬寅(公元
1602年)杨士修在《印母》中说:
... ...即晓篆法,乃论运刀.. ...
在明朝篆书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提倡晓篆法是当务之急。朱简《印章要论》中说:
印先字,字先章,章则具意,字则具笔。刀法者,所以传书法也。刀笔浑融,无迹可寻,神品也;有笔无刀,妙品也;有刀无笔,能品也;刀笔之外而构成别趣,逸品也;有刀锋而似锯牙痈股者,外道也;无刀锋而似铁线墨猪者,庸工也。③
... ...即晓篆法,后论运刀.. ...
朱简的论述在肯定杨士修篆法为刀法之基础的观点后,更深一层,认为刀法要传达笔意,即笔意表现说,在“刀”与“笔”的关系间对印章进行品评,并认为有笔无刀优于有刀无笔,同时在《印章要论》中引赵宦光的话:“今人不会写篆字,如何有好印。”再次强调了笔法的重要性。同时,朱简又提出了刀笔之间的微妙关系:
使刀如使笔,不易之法也。
对赵孟頫的“用笔千古不易”有人产生了质疑:认为“易”即可作“容易”解,又可作“变”解。汉语的若即若离性让后人追述前人思想时产生了团团迷雾。而此处“不易”笔者以为是不容易解了。篆刻用刀就如同书法家用笔一样不容易。若在文彭那个时代的“勒碑法”式的用刀方法便不会有“不易之法了”。刀法既然如此不容易,那么要掌握刀法应遵循什么样的途径呢?又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呢?这需要篆刻家长期的实践以及相关各方面的修养及高悟性了。书法通于印法,在论刀法之前须先明笔法。万历四十年,壬子,(公元1612年)《金一甫印谱》的问世是有助于匡除时弊的。李维桢与邹迪光二人为其作的序中都提到了这个问题:
必先明笔法,而后论刀法,乃今以讹缺多圭角者为先,又不究六书所由来... ...
李维桢在这里批评了时人没有笔法支撑的刀法的弊病,不究六书的浅薄。其实便是强调书法与学问修养的支撑,因为篆法是文化与学问的支撑。而邹迪光则赞扬了《金一甫印谱》选印方面的高明:
乃今一甫所为《印选》先字法,次章法,次刀法,... ...
字法,章法是在刀法之先的。周亮工在《印人传·书金一甫印谱前》中追述了金一甫的论述:
尝谓刻印必先明笔法,而后论刀法... ...。笔法、章法得古人遗意矣,后以刀法运之,斫轮削虡,知巧视其人。不可以口传也。
“得古人遗意”是承赵孟頫的印学思想的,其并不是要返回到古人那里或是拷贝古人,这与篆刻艺术本身的性质有关。笔者以为这里的古人遗意更主要的是思想及艺术语言的指向,因为古意也有好与坏之分,古印也有优劣之别。古人遣意指的是秦汉印那种线条的多姿,结构的生动,气韵的不温不火,恰到好处。
金一甫与朱简一样本身是印人,以自已的亲身体会而再次道出笔法的重要性。同时又再次道出了篆刻艺术不可于口传的特殊性。
徐上达在《印法参同》中说:
印字有意,有笔,有刀。意主夫笔,意最为要;笔管夫刀,笔其次之;刀乃听役,又其次之。三者果备,固称完美。不则宁舍所缓,图所急矣。盖刀有遗而笔既周,笔未到,而意迈,未全失也,若从事刀而失笔,事笔而失意,不几帅亡而卒乱耶!
笔法老练,刀法老干,皆老也,不如此,皆谓之嫩。
这里又提到“老”字,我们常说:“人书俱老”,这里的老,不是年龄的老,而是艺术上的成熟,人品、学问的成熟。徐上达也强调笔意,并与朱简的“神品”一样认为篆刻艺术的最高境界还是笔法与刀法的有机统一。那么,如何做到有机统一呢?徐氏认为是刀笔背后的“意”。“意”如军队中的帅一样总揽全局,处于核心地位。
黄汝亭在成书于万历四十六年,戊午(公元1618年)《珍善斋印谱》题中赞扬了印人吴亦步通书法:
... ...南中今得吴亦步,既解书法,以刀法合之... ...
可见一件篆刻作品的完成犹如一段交响乐,需要不同乐器的有机配合,书法与刀法亦然了。
天启五年,乙丑(公元1625年),潘茂弘在《印章法》中从技法的角度阐述了写印稿的重要:
夫雕虫篆刻,易识难精,须索精神。或逢得意,落墨求工,方可下刀。... ...
天启六年,丙寅(公元1626年),陈赤在序《忍草堂印选》中说:
篆籀既精,然后溢而为印章,以昆吾代毛颖... ...
万历二十四年、丙申(公元1596年)甘畼在《印章集说》中记载了昆吾刀:古刻玉以昆吾刀,《周书》云昆吾氏献昆吾刀,切玉如脂。昆吾刀即是一种极具锋利,可切金断玉的宝刀。同时也含有对刻刀的美称之意。刀法要表现,其实更准确一点说应该是“流露”出书法之美,须先精于书法了。
崇桢七年,甲戌(公元1634年)程明世在《印商》序中说:
夫图章之难,不难于刻,而难于篆,点画之中,尽态极妍,曲臻其妙。用刀之法,不工而自工。
在晚明时期,印人纷纷摹仿何震而过于强调刀法而忽略书法的背景下,程氏的阐述是积极的。何震本人也是很强调书法对于篆刻的支撑地位。周亮工在《印人传·书何主臣章》中追述了何震的刀法论:
尝曰:“六书不能精义入神,而能驱刀如笔,吾不信。”
万寿祺在成书于明末清初的《印说》中说:
此近世多讲章法,刀法,而不究书法之弊也。是以书法浸而印法亦亡。
万寿祺把书法于印法中的地位看得如命一样重要。书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印法的成功与失败。由以上我们可以看到明人对刀法给于了相当的关怀。但同时又认识到了篆法与笔法的重要性。最根本的还是要表现笔意。明人认识到刀法,笔意之间的紧密联系的辨证关系。二者不是相互对立,排斥的,而是最终达到统一的和谐之中。
天启五年,乙丑(公元1625年),董其昌在七十一岁时为潘茂弘的《印章法》作的序中作了精彩的概括:
精于书法者,用笔如刀;精于兵法者,用刀如笔,篆刻兼之,落笔运刀,合则双美,离则两伤。④
看来,片面突出单一方面,必然导致整体的失败。艺术的技法是需要全面的,如此,才能平衡发展,达到艺术的更高境界。

三 对刀法的品评
在书法理论初期的魏晋南北朝始兴品评,在篆刻理论初兴的明代,品评之风也是很盛兴的,涉及到刀法的有如下几处:
周应愿《印说》中提到刀之害六时从反面进行了品评:
刀之害六:心手相乖,有形无意,一害也;转运若紧,天趣不流,二害也;因便就简,颠倒苟完,三害也;锋力全无,专求工致,四害也;意骨虽具,终未脱俗,五害也;或作或辍,成自两截,六害也。
心手相乖,有形无意的反面是心手相合,形意相融;转运若紧,天趣不流的反面是转运自如,天趣流动;因便就简,颠倒苟完的反面是繁简适宜;锋力全无,专求工致的反面是锋力猶劲,既工既写;意骨虽具,终未脱俗的反面是意骨皆具,又含书卷清气,超凡入圣;或作或辍,成自两载的反面是一气呵成。
朱简在《印章要论》中站在刀法与笔意之间将刀法分为“神”、“妙”、“能”、“逸”、“外道”、“庸工”六品:
刀法者,所以传笔法也。刀法浑融,无迹可寻,神品也;有笔无刀,妙品也;有刀无笔,能品也;刀笔之外而有别趣,逸品也;有刀锋而似锯牙燕尾,外道也;无刀锋而似墨猪铁线,庸工也。
朱简认为刀法要传笔法,但不是刻碑式的传摹笔法,刀法应做到浑融,不露痕迹。所谓炉火纯青,出神入化,天衣无缝,才是最高境界。刀笔之外还应有“趣”。文人艺术是十分讲究情趣的。如笔墨情趣是难以为一般人所理解的,须得读通了万卷书,进人中国文人的思维方式中便很容易理解了。篆刻艺术自文人介入以后自然也将情趣注入其中。朱简说:“工人之印以法论,章字毕具,方入能品;文人之印以趣胜,天趣流动,超忽上乘。”文人通过情趣在各种艺术形式之间建立通感。至于“锯牙燕尾”的锋芒外露和“墨猪铁线”的毫无刀味与笔意均是与文人情趣相违而不为文人摄取的。
徐上达的《印法参同》中在印论史上第一次单独对刀法分为上、中、下三个层次:
刀法有三:最上,神游之庭;次之,借形传神;最下,徒象其形而矣。
古代的印论文字虽然也很丰富,但绝大部分是语录体,题跋的形式,感悟式的,尽管有不少精彩独到之处,但毕竟不成系统,不易让人把握到作者的中心思想。徐氏大作则在体系上大大迈进了一步。在此,徐氏之论涉及到“形”与“神”之间的关系,“神游之庭”已进入刀法的自由王国,是随势赋形的境界,是“性”与“功”的完美结合。所谓:“有功无性,神彩不生;有性无功,神彩不实。”可见,不同形式的各种艺术到了最高境界是一致的,如登上泰山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道路,不同的方法,但最终都是到泰山之颠。


四 对刀法的分类
周应愿《印说》第一次涉及到刀法,同时也第一次对刀法进行分类:
一刀去,又一刀去,谓之复刀。刀放平,若帖地以覆,谓之覆刀。一刀去,一刀来,既往复来,谓之反刀。疾送若飞鸟,所谓飞刀。不疾不徐,欲抛还置,将收更留,谓之挫刀。刀锋向两边相摩荡,或上短下长,或左垂右起,修饰匀称,谓之补刀。连去取势,平帖取式,速飞取情,缓进取意,往来取韵,摩荡取峰。起要着落,伏要含蓄,补要玲珑,往要遒劲。
周氏如此将刀法分为七类,是否名目过于繁多。是否科学,我们姑且不论,其价值在于印论史上第一次对刀法进行精细的
理性区分,这体现了当时实践中用刀技法已较丰富。不同技法下的表现效果是不一样的。
陈赤为《忍草堂印选》作的序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因为印谱序中大篇谈刀法是相当少见的:
...
...向尝与友人较论刀法,有直入刀,相石理,按字形,握刀一下,划然天开,如五丁之启蚕丛,故其文劲拔而高古;有借势刀,刀力所入,劲不及折,因势利导,转益神巧,如木以瘿而奇,诗以拗而趣,故其文虬结而苍寒。有空行刀,若细气,若微息,神在法先,腕在刀先,水流云行,如化工之肖物,故其文或偃、或仰、或瘦、或肥,无不中程。有徐走刀,按刀不下,如捧盈,如执玉,如开万石之弓
,如按康庄之辔,故其文银钓铁画,刻发镂古,迥出思议之外。有救敝刀,锋刃太锐,或狂花,或病柳,亟转一笔,如僧繇之画蝇,故其文若断若续,似合似离,而天趣不减,此非夙具慧眼,益以十年御气,十年学道,未有能工者也。...
...
陈赤将刀法划分为直入、借势刀、空行刀、徐走刀、救敝刀五种。阅之觉有些玄奥的意味。叶一苇先生曾于《书法报》上阐述了古人论刀法的“秘而不宣”与“宣而尤密”。为何宣而尤密呢?笔者以为主要还是眼界、学问的差距,要想解读先贤,首先必须达到先
贤的高度,与古贤同样的生活经历,才会具有与古人对话的资格。所以,陈赤强调:“夙具慧眼,益以十年御气,十年学道。”我们可以试想:若是普通匠人或刻字工人需要十年御气,十年学道吗?当然不需要,他们只要一定的技术训练就可以了。陈赤也再次道出了文人治印的深厚文化背景。文人要通过对这形而下“器”的驾驭达到形而上“道”的境界,若没有形而上的“道”的提升,“技”亦只能停留在“技”的层次,不能进乎“道”,便不能称为文人艺术了。印章原本是印工的事,如三国时即有印工杨利、守宗;而到了文人手中,讲究便多了,层次也提
升了,将其溶入中华文化的精神体系之中了。



五 刀之害(反面的论述)
周应愿《印说》中将刀之害列为六条。(引文见本文第三节,对刀法的品评。)这是从反面设的准则,前文已述,其意义在于印论史上第一次从反面列的警示。
朱简《印章要论》中提出五病,其中有刀病一则:
... ...转折峭露,转重失宜,刀病也... ...
这是与朱简的“笔意表现论”相呼应的。顺便提一下,“笔意表现论”深刻的触及了篆刻艺术的核心内容,在明人探究篆刻艺术本质特征的道路上亦是最为重要的论述。《印章要论》关于刀病又做了进一步的阐释:
... ...无棱角,无臃肿,无锯牙,无燕尾,刀法尽于此矣。若刻文自小修大,自完修破,如俗所谓飞刀、补刀、救刀、皆刀病也。
朱氏列举的几处皆是与笔意表现论相悖。系从另一个角度支持了笔意表现论。
徐上达在《印法参同》中说:
今之刻者,率多谓刀痕均齐方正,病于板执,不化不古,因争用钝刀激石,乱出破碎,毕,更击四边,妄为剥落,谓如此
乃得刀法,得古意。果尔,亦无难矣!然而刀法古意,却不徒有其形,要有其神,苟形胜而神索然,方不胜丑,尚何言古,言法...
...
刀痕过于整齐方正,固然是嫌于板滞,古朴厚重不够。为避免刀痕过于整齐,有人以残破为主。适当的残破可以破除板滞之病,营造意境,但若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则事得其反了。残破不应为破而破,残破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反之则舍本逐末了。残破本身并不难,难的是何处该残,何处不该残,至于如何去残破,这便显出层次差别了,是至道。在一方印中残破应自然,体现笔意,有节奏,残
破不能断气,要注意呼应,不能整个印面一视同仁的全部给击破了。残要虚灵,要创造出意境。


六 人体生理特点对于篆刻的影响
生理特点决定人动作的特点,而人的动作特点贯穿到手,由此产生的对篆刻创作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早在周应愿的《印说》中便注意到了这一点:
作书妙在第四指得力,作印妙在第三指得力。俯视进退,收往垂缩,刚柔曲直,纵横转舒,无不如意,非真得力者不能。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道”的玄妙境界中不能用一般的文字语言来描述时,往往用“妙”来形容。作书作印都是直接用手
来控制工具,手的生理微观动作直接影响到线条的外形、方向、轻重、韵律等。启功老先生曾在其《论书札记》中涉及到人体生理方面对于书法的影响,如唐以前的人是席地而坐,挥手执笔如今天执钢笔一样而到了唐朝时出现了高腿桌子,才有五字执笔法,用笔与用刀,由于工具本身材质及形状不同,使用方法也是不同有,对于笔与刀应是各自运用不同的技巧了,人手发力之处亦是有别了。只有正确而精微的驾驭这些技法才能将心中的艺术语言物化在印石上。周氏又说:
... ...石,刀易入,展舒随我,小则指力,大则腕力... ...
多么具体的阐述,对印人的指导亦是很直接,看来《印说》并非是玄而又高远的“言多迂阔,不切事情”了。
万历三十年,壬寅(公元1602年)程远在《印旨》中说:
作书要以周身之力送之,作印亦尔。
书印同理。《印旨》可谓言简而意赅。以周身之力送之是种很有内气的力,从技法角度来看程远与周应愿的观点似乎不同,事实上程从更深一层对周的理论作了补充,用指,用腕都是由身体发出来的,人体是一个整体。
潘茂弘在《印章法》中说:
刻印当虚手腕,不可着实,字亦活相有力,缓缓习熟,自然入室。
用金属刻刀在石头上刻印是需要一定的力量的,否则不会刻入石面的。但手腕却是虚的,不可用死力。这是一对辩证关系,有只当手腕的虚才可以使全身的力量传达至刀锋,而不至于因手腕神经或肌肉的过度收紧而使全身的协调的力量和韵律无法传达至刀锋。正如有人问白石老人怎样执笔,老人答曰:笔不掉就好。所谓执笔无定法,不是没有法,而是根据每个人不同的生理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方法。其最终目的是使全身的力完美协调的传至笔锋,在纸上留下“心画”。用刀亦然,即自然又得法,便可达到潘氏的“入室”了。


古代年号,公元纪年书名作者引文出处:
万历十五、十六年间1587-1588《印说》周公瑾《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二十四年、丙申1596《印章集说》甘畼《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二十八年、庚子1600《印谈》沈野《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印母》杨士修《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印旨》程远《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三十年、壬寅1602《古今印则》程远《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三十八年、庚戌1610《印章要论》朱简《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金一甫印谱》序李维桢《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金一甫印谱》小序邹迪光《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四十二年、甲寅1614《印法参同》徐上达《历代印学论文选》
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珍善斋印谱》题黄汝亭《历代印学论文选》
天启五年、乙丑1625《印章法》潘茂弘《历代印学论文选》
天启五年、乙丑1625《印章法》序董其昌《篆刻美学》
天启六年、丙寅1626序《忍草堂印选》陈赤《历代印学论文选》
崇桢二年、己巳1629《印经》朱简《历代印学论文选》
崇桢七年 甲戌1634《印商》序程明世《历代印学论文选》
明末清初《印说》万寿祺《历代印学论文选》
清初《印人传》周亮工《历代印学论文选》

主要参考资料及引文出处:
①安旗《书法奇观·混沌篇》载《中国书法》杂志P4 1992年第1期
②李泽厚《十年集·美学四讲》P430 安徽文艺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
③清·顾湘《篆学丛书》 中国书店1983年3月影印本
④刘江《篆刻美学》P245 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
韩天衡《历代印学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99年8月第2版
黄惇《中国古代印论史》 上海书画出版社1994年6月第1版
叶一苇《篆刻丛谈》 西泠印社1995年第一版

 
     
 
 
 
 
 
     
  戴家妙论文  
 
关于明清篆刻历史研究的思考
 
 

 

对篆刻历史的把握有三种思路:作品、篆刻家以及篆刻艺术发展的文化背景。就研究现状而言,对作品、篆刻家关注得比较多,出版了大量的以介绍篆刻家为主的作品图录。但是把篆刻史研究混同于鉴赏或批评的习惯仍然在支配着许多许多研究者,这是明清篆刻历史研究长期停滞在作品汇编水平的重要原因。明清篆刻作为篆刻史的第二个高峰期,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考察,新论迭出,但从整体上把握这段历史的著作尚未出现,这不能不说是件遗憾的事。笔者基于此进行了一些不甚成熟的思考。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经历发生、成熟、衰亡的过程,篆刻历史运动也不例外。因而,篆刻史研究的任务就是在于梳理历史发展的脉络,分析研究历史现象,从丰富的史实出发,从中阐述其发展的基本规律。但我们过去对明清篆刻史的关注大多集中在名家名作上面,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使史的脉络十分简洁明了,而对历史发展过程的连续性缺少细节的描述,作为综合性历史研究的方法而言,就显得不够具体。因为明清时期,有许多曾经发生过重要作用,而其本身在艺术上并不具备多少价值的作品,它们的存在起着中介的作用。历史研究,往往要通过对它的发展过程的连续性作深入的考察,才能被后人更加清楚地理解借鉴。如果我们仅是选录一本作品图集,那么,这些作品可以不予考虑;如果是考察某一历史时期发生了什么现象,出现了什么问题,那么,这些作品是值得研究的。由此而引发这么一个观点:历史上曾经发生的现象,都有它不同的研究价值。所以,就明清篆刻历史研究来看,重要的是把这些作品利用起来,从发展的观点来加强篆刻史上这些中间环节的研究,有助于体现其发展过程的连续性与复杂性。
大体上看,明清篆刻的发展,是由于众多文人的介入而推动的,其发展轨迹更多的是文人的思想。但明清时期有许多篆刻作品是由工匠或者是一些低阶层人士刻出来的,因此,可以说明清时期的篆刻存在着两条发展的路径:一是上述大量文人的篆刻,二是工匠的实用篆刻。从历史的角度看,文人的介入,是明清篆刻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而工匠篆刻由于其艺术性不高或者因其他地位低下,就被历史湮没了。有的也只是依凭书画作品而存传下来,但出于何人之手,已很难考订了。作为历史研究者而言,在知道了历史发展的结果的前提下,忽略这些细节,就容易使历史事实简单化,就容易出现按自己事先所预定的目标来遴选历史资料的偏颇事实,从而失去客观与科学性质。
那些被后人视为不成功的作品,其历史作用并不是后人所想像的那样失败就是失败,不用花精力去研究它。其实,研究这些作品失败的原因,有助于阐明篆刻史发展的基本规律,有助于考察篆刻历史运动的现象。如乾隆年间的张燕昌以“飞白书”入印,尝试刻“飞白印”,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甚至比同时期邓石如还更有声名。只不过,随着历史的发展“飞白印”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而被人们遗忘。但是,关注这段历史我们从中可以获知并不是所有的书法形式都可以入印的道理。据史料记载,明代也曾有人尝试以草书入印,但未获成功。由此,我们可以论证艺术作品失去存在价值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其历史定位不是绝对的,而这表明了任何规律的产生都是经由历史的变动而逐渐形成并固定下来的。同时,规律也随着历史的变动而不断地发展着。
同理,对某一篆刻家的研究仅仅依凭几件代表作品有时是不够的。黄惇先生在《中国古代印论史》中认为要以一位印人的一批作品为单位来研究其风格特征,这是极具历史眼光的卓识。任何篆刻家的成长都经历不成熟到成熟的过程,其经验世界包含了从初级到成熟多个时期的多种变化,最后能自由地表达其自身艺术思想的或许不会是一批作品,而是少数的几方印章。对于研究目的而言,掌握最终的结果固然重要,但对篆刻家一生的前后过程作一系统的研究,揭示其前后变化的脉络,把无序的存在抽绎成具有理论高度的文字,比仅对代表作进行分析更有方法论上意义。就拿邓石如为例,贯穿于他一生的治印思想是“印从书出”,他的大量作品也是按照这一思想而展开的,但经由历史记忆的选择而留下来能代表其印学思想的作品思想是“意与古会”、“新篁补旧竹”、“江流千尽断岸有声”、“一日之迹”等十来件作品,而其他作品或因过份地依靠书法的形式入印,或因精力衰退显得不十分成功,对研究者来说,这时就不能凭主观好恶而回避这些作品。这些作品的存在至少可以说明两个道理:一是印从书出的基本点是印而不是书,历史上凡是简单搬用书法的历式而不经深层次的印化过程都没有成功的创造。二是人书可以俱老而人印很难俱老,众所周知,刻印很需要精力,篆刻家往往晚年很少刻印,非不想而是精力不允许也。篆刻创作的心手双畅往往在中年时期可以实现,邓石如也是如此。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按照成功程度的高低作为历史研究取舍价值的绝对标准,有时不妨放宽一些,考察这些逐渐被历史遗忘的作品为什么失去存在的理由,更有助于说明篆刻艺术的发展规律。
明清时期还有大量艺术水准很高,既不是著名篆刻家所作,也不是工匠所制的作品,散见于各类印谱之中,尤以《中国书画家印鉴款识》一书收录为最。这些作品不能因为很难考证出于某某之手,而认为没有意义。事实上,它们的存在可以解释篆刻依赖书画作品得以留传的现象,还可以说明诗、书、画、印的结合,从外部刺激了明清篆刻的发展的事实。同时,还可反映篆刻作品的留传有时并不取决于水平,而取决于作者的活动范围与地位的高低,“印以人传”在这个时候就显得极为重要了。

印章艺术虽然在秦汉时期已相当发达,但真正的繁荣发展却是明清时期,其成熟期明显落后于诗、书、画等相关艺术门类。这种迟成熟的现象如何解释?答案就可以在明清篆刻发展过程中寻找。第一,唐宋时期印章仅停留在实用的层面上,且大部分印章只能依赖官方行为而得以存在,缺乏大范围的普及基础。第二,材料的局限性。明代材料的更新引发了印章艺术的革命。第三,缺少文人精英的介入,印章表达情感思想的手段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上述三个原因正是明清篆刻迅速发展的最直接因素,其中以篆刻的大普及与石材的激增是最根本的。因而,在研究明清篆刻历史时,就应当考虑当时的普及情况,以及文人在这一历史运动的具体作用。依此来看,目前研究者所关注大多是精英层面上的事实,而对普及层面上的活动关注不多,这势必会给研究明清篆刻历史发展理论带来某种缺陷。
正是因为篆刻艺术的迟成熟现象,所以,它的成熟是与诗歌、书法、绘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因此,明清篆刻历史的研究必须在尽可能充分地检验那些与篆刻历史相关的一切史料去把握篆刻艺术现象,包括诗学的、哲学的、社会的、书法的、绘画及一些民俗习惯的等等。而且,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流派之间也有非常多样的具体的联系,作为全景式的历史研究,就是努力阐明这种最重要,最基本的历史联系,要从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流派的社会大背景中去阐释各种不同的篆刻现象。从这个意义上说,篆刻历史研究其实是一门历史科学。
目前,篆刻理论界对篆刻与书法、绘画的联系的研究已相当深入。相形之下,对篆刻艺术赖以生存的社会背景与学术思想缺乏系统的把握。每一个时代的文艺,都不能脱离当时的经济、文化和政治背景。明清时期的篆刻历史发展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起伏?这就与社会的大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
元朝兴起于漠北,与中原文化“声教不通”。入主中原后,官方急于想对文明程度较高的汉族实行有效的统治,就放松对文人的约束注1,在短时间内,文人的社会活动便大为活跃,从而促成文人篆刻的滥觞。但由于元朝年代短促,这种风气只开了头,而不得到充分的发展,就只好等到明朝来完成,所以,明初印坛基本还是元代的规模,以集古印谱满足收藏欲望或是一些文人出于雅好刻几方姓名章、闲章为主。明代中期,社会稳定,但意识形态管箝严重,一些文人无大的怀抱,文章流于形式,业余便就玩起篆刻,那时文人喜好篆刻还真当一回事,好象存在着篆刻家这么一个阶层,但他们不像清代篆刻家那样心存高远,有经世致用之心。明代中期篆刻因文人玩物而引发高潮,但由于缺少金石学、书法、绘画等学科的支持,流于空疏。据目前的资料看,明代中期篆刻家善书法,绘画者不多,更不说有什么奇文大作了,这与清代迥异。到了明万历年间,这时思想文化领域出现了新的情况:官方对文人的约束力明显下降,统治阶层出现危机,文人之间出现了许多新思想注2。篆刻艺术也从中获取了许多资源,翻开历史的新篇章。最显著的莫过于篆刻理论的发展,第一部全面系统阐述印学思想的著作——周应愿的《印说》就诞生于这个时代。同时,其他如甘旸的《印章集说》、徐上达的《印法参同》、沈野的《印谈》、杨士修的《印母》、朱简的《印品》、潘茂弘的《印章法》、程远的《印旨》等等也就在这个时期出现,这种热潮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数量上,后来都没有超过,可见当时“唱新说”的风气,直接影响了篆刻艺术的发展,那个时期的繁荣是当时社会思想文化大背景之下的必然产物。
清代学术风气的转变对篆刻史发展的影响也是巨大的。明代以八股取士,文人空疏,很多东西流于形式,清初兴起朴学,重视文字训诂、金石考据,到了乾隆年代,考据之学发展到高峰,由引带动了印学思想的发展。像鞠履厚的《印文考略》、桂馥的《读三十五举》都成书于此,其主张明显有别于明代的印学著作,以实论为主,考据倾向日益浓重。清代后期的印论风气,便由此而奠定。与之相呼应的创作实践,也一反明季盲目模仿汉印的流弊,出现了真正“印宗秦汉”的大家——丁敬、邓石如,这也与清初学者呼吁“回到先秦去”惊人的相似。总之,从清初学风的转变对当时篆刻风气的影响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显著的特点:篆刻界在追求实论学风的同时,更加明确了“印宗秦汉”的观念,这不能不说是一重大突破。
考察篆刻艺术的发展历史,总是离不开篆刻家的生活背景及其特殊风貌。如赵之谦平日不甚喜欢刻印,但每遇知己好友,总是精心为之制作,是所以他留下来的作品都比较精致。吴昌硕则不同,应酬之作特别多,优劣参半。这些现象自然要从篆刻家的生活中提炼出来,对其进行比较,揭示其内在的关系以及与之相关时代文化背景、篆刻家心态,风格特征等问题,这样才能做到既宏观又具体入微了。
综上所述,所谓历史的眼光并不仅仅局限在篆刻艺术的小天地里,要全面关注社会文化思潮对篆刻发展趋势的影响与作用,描绘出具有内在联系的、宏观具体的历史图景。当然,这里面要避免一些牵强附会的解释,要选择那些能揭示篆刻历史发展的本质的事实,塑立客观、公允的学术品格——既要立论严谨,又不能钻牛角尖。


历史研究要做到绝对的客观,是不可能的。这里就牵涉到研究者个人的气质与目的的问题。研究历史的目的往往是鉴古知今。纯粹的鉴古,从理论上讲,也只能是一个目标而已。因为历史的本来面目有时很难在现有的史料中得以反映。这种局限性在明清篆刻历史研究中更为显著,其原因在于明清时期篆刻始终依附于书画而存在的,篆刻家往往没有独立的篆刻活动,所以,鉴别起来就较为困难。例如乾隆年间的丁敬,他常往返于扬州、杭州两地或为谋生,或为求艺,而求艺亦或为学书,亦或为学画,很难简单地因为丁敬是浙派的领袖人物而判定他到扬州是为了学印。又如吴让之与赵之谦之间的矛盾,表面上看好象是双方谁都不服谁,但两人相互作序,又似乎表明是相互推崇。那么,赵之谦的一些气话是值得推敲的。再如赵之谦的为人,魏稼孙称其善,而李慈铭则谩骂为奸滑,孰是孰非,亦难断定。诸如此类问题,研究者随时都有可能落入主观臆测的怪圈之中。要尽量搜索旁证,使对史实的描述建立在可靠可信的基础上。
历史现象总是错综复杂的,史料的挖掘与运用是极其重要的。相对其他艺术门类而言,篆刻史料是较少的,所以,在使用史料时要慎之又慎,尤其是那些偶然性、个别性的史料。篆刻艺术得以流传于后世,主要通过三种途径:实物的遗存,印谱图录的流传以及文字资料的记载。作品实物与印谱图录可供史学研究的资源是篆刻家本人艺术风格及与之相关的时代状况,其中较难的是佚名作品的考订。这对明清篆刻历史研究尤为关键,因为有许多篆刻家当时刻了印并未署款,像吴让之的一些作品;或者由他人代刀,吴昌硕晚年的作品可为代表;还有就是后人伪托的作品,在文彭、何震等明代篆刻家身上尤为显著。一些钤盖在书画作品的印章,虽然作者姓名不详,但艺术水平之高,超过了许多名家作品,考察这些作品的艺术风格对于完善研究明清篆刻历史的发展过程是较为重要的。因此在史料方面要做到冯友兰先生所要求的那样:收集史料要全,审查史料要真,了解史料要透,运用史料要活注3。
我们今天所看见和所读到的有关明清时期篆刻历史的资料,都已经由历史的选择而形成的,带有一定凝固的色彩,其中不乏主观成份较浓的成见,如明清时期许多印论家都称唐宋无印,实际上,唐宋不仅有印,且其艺术形式还相当新颖的,明清时期有不少作品取资于唐宋官印,即是例证。这里就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矛盾:简单继承历史的结论还是展开对历史定论的分析研究。应该承认我们今天所进行历史研究的基本方法和基本观念大多是在运用古人的定论。因为历史的发展已树立许多大家公认的规范。但有些结论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逐渐失去价值,这就需要认真加以甄别,要用事实来检验。孔子说过:“吾犹及史之阙文也。”他指的是史书存疑的地方,不能盲信。相对于明篆刻历史而言,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问题上:一是间接材料的可靠性方面。由于明清时期许多篆刻家有作而不述的习惯,其印学思想大多依藉诸如周亮工的《印人传》、徐官《古今印史》这样的著作而得以流传,这些印学思想会因著书作者的喜好而有所加减,所以运用时要谨慎,要鉴别文献材料的来源,方不至于简单化。二是明清时期的印论还不系统,残缺现象较为严重。明代的有些印论著作看上去很系统,但对照作品却相当的平庸。而清代丁敬、邓石如、吴让之、赵之谦、黄牧甫等一些大家所传印论却很少。换言之,认真的印论有时不可信,不经意的印论有时却是“含金量”很高,这就需要研究者格外仔细,要有“疑古”精神。三是有些史料散见于历代笔记中,如杭世骏《订讹类编》、顾炎武《日知录》、俞樾《茶香室丛草》、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福格《听雨丛谈》等等,这些笔记有记载印章制度,有考订内容,也有一些轶事,虽于篆刻本体不甚关联,但对篆刻史来说,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总之,研究明清篆刻历史要多层次,多侧面展开对史料的开掘,极一切可能想象古代文人生活的状况,从史料中寻找篆刻史发展的规律,追求理论深度与历史纵深感的统一。虽然研究历史需要参照一个价值系统(可称之原则或立场),但这个价值系统又必须从历史本身中抽绎出来。这种抽绎能力大概就是历代史家都非常推崇的“史识”,即是能从大量资料找出自圆其说的内在依据。明清篆刻历史研究的独特性在于它是深受其他艺术门类影响,起伏变化相当大,又是流派相当多的这么一段历史,所以,其研究视野与方法才显得如此重要。 四
梁启超曾说过这样一句话:“作史如作画,必先设构背景。”这“背景”既可从历史大背景的角度理解,也可理解为历史写作要首先整理出一条大的脉络,然后依此来写,才不致于繁芜无列。那么,明清篆刻历史该怎样写才使体现出特色来呢?
史书的写法是与史家选择什么样的立场与意图有关,一般而言,有二种:编年与纪传。历代史学家们对这两种写法孰优劣曾展开了广泛的讨论。就体裁而论,二者各有所长,各有所短。但就明清时期篆刻艺术这一特定的范畴而言,似乎应有一个比较合理的写法。笔者倾向于纪事本末的形式:以时代为经,流派发展为纬,先总论后分论的体例。明清时期的篆刻艺术是流派脉络极为明显的,而明清迄今有关这段历史的论述也大多采用这一形式,如明代朱简的《印经》,现代沙孟海的《印学史》、黄惇的《中国古代印论史》等。理由有:一是明清篆刻历史分期较为明显;明初、中期为一阶段,万历年间至清初为一阶段,清中期为一阶段,清末为一阶段,每个阶段与前一阶段相比都有一个大的改观与变化,如采用纪事本末的形式的话,就能充分考虑到每个阶段发展的特点及其过程的细节。二是明清时期篆刻艺术流派现象非常突出,如明代有“三桥派”、“雪渔派”、“泗水派”等,清代有“皖派”、“浙派”等,且在时间维度上的衔接也较为完整,通过以阐述流派发展过程的形式来写作,虽有不甚完整的缺陷,但对于探讨篆刻艺术在明清时期发展的社会原因和历史经验,它的艺术成就和社会影响,其效果还是相当显著的。如果明清篆刻史仅是作品或篆刻家论的汇编,就难免枝蔓叶芜,读者不能从中理解不同的流派与风格了。三是中国人的思维习惯本身就非常注重“源流”与“本末”的问题。《礼记·大学》中称:“物有本末,事有终始。”《荀子·富国》也说:“知本末源流之谓也”。司马迁撰《史记》的目的也是“原始察终,见盛观变”,我们研究明清篆刻历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目的呢?四是篆刻艺术在明清时期的功能已相当固定:既有实用的信物凭证作用,又有审美的艺术作用,前后变化不大,加之人类的性情古今相去不远,篆刻艺术在人们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是一贯的,不像秦汉时期印章的使用还牵涉到典章制度。所以,如果采用编年的形式来写这段历史的话,则前后雷同太多而无太大的意义。
由此可见,采用纪事本末的形式来撰写明清篆刻历史就能透过复杂的现象来把握事物发展的本质,也能反映出研究者的思想穿透力和理论概述能力,不同的研究者之间就能表现出不同的学术品位和独特的研究方法,其学术个性就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同时,还能突出历史研究的时代气息。

注1 :元朝放松对文人的约束,主要体现在对中原文化原有的某些有代表性的文化艺术上,譬如诗歌、书法、绘画等门类。从统治者的心态看,有点附弄风雅的意思,元仁宗曾说过这样一番盛赞赵孟兆页 的话:“文学之士,世所难得,如唐李太白、宋苏子瞻,姓名彰彰然,常在人耳目,今联有赵子昂,与古人何异?”其心迹略见一斑。其实元朝对意识形态的控制还是十分严格的。
注2:清初思想家顾武在谈到这一时期思想状况时指出:“盖自弘治、正德之际,天下之士,厌常喜新,风会之变,已有其所从来。而文成以绝世之资,唱其新说,鼓动海内。”正是这样“厌常喜新”的心态,带来篆刻历史的“风会之变。
注3:见冯友兰著《中国哲学史史料学初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版)冯友兰先生是从史料学的角度,认为要做四步工作。傅斯年先生则更加注重史料,认为“史学即史料”,可见史料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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